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,自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出现以来,常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部署,根据部、省相关文件,切实保障政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一、开启采购“绿色通道”,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有关要求。疫情防控相关的紧急物资采购,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定方式和程序,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。同时,在确保采购质量的同时,加强疫情防控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和凭据的管理,留存备查。
二、非必须采购项目,暂停或延期开展采购活动。疫情防控期间,常州市政府采购现场开标、评标以及相关的报名和标书领取等人员聚集活动原则上全部暂停。已发布采购公告且明确开标和评审时间的政府采购项目,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“常州市政府采购网” 依